原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于 1991 年 10 月 5 日 和 1994 年 11 月 1 日 两次向“希望杯”组委会发函对本项活动表示肯定。
1996 年和 1997 年原国家教委又连续两年批准本项活动为全国性中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新加坡自 1992 年起,日本自 1996 年起,台湾自 2002 年起参加此项活动。
俄罗斯、德国、法国、加拿大、英国已同“希望杯”组委会确定了合作关系。
1. 主办单位
《数理天地》杂志社,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数学教育委员会。
2. 宗旨
鼓励小学生努力学习和进步,培养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提高他们的科学思维素质,为小学数学教研人员提供新的信息和资料, 促进小学数学教育水平的提高
。
3. 对象
普通小学四、五年级的学生
。
4. 考试
按小学四、五两个年级分组命题,每个年级组都进行两试。所有报名参赛的学生都参加第一试,其中成绩优秀者参加第二试 ( 见第 6 条 )
。
第一试 :以考查教学进度内现行小学数学课本中应掌握的内容为主,对知识和能力的考查并重。满分为 120 分
。
时间 : 2006 年 3 月 19 日 ( 星期日 ) 上午 8 ∶ 30 至 10 ∶ 00
。
地点 :各参赛学校
。
第二试 :试题内容同第一试,但能力上比第一试有更高要求,满分为 130 分
。
时间 : 2006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日 ) 上午 8 ∶ 30 至 10 ∶ 00
。
第二试由地、市级教研室 ( 或教科院、所,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师大数学系,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 或本地区《数理天地》编委分会统一组织, 必须:统一考场,统一监考
。
5.试卷
第一、第二两试试卷均由组委会在北京统一印制,在考试前一个月向各考点负责人挂号寄出
。
各考点收到试卷后,要妥善保管、严格守密, 在正式考试前绝对不准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本考点全部获奖资格
。
6.阅卷
第一试的答卷,由各考点按命题委员会下发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和评分,在各校范围内 按成绩择优确定第一试人数的四分之一参加第二试
。
第二试结束后,各考点应立即密封试卷向 “希望杯”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寄出,由命题委员会进行阅卷、评奖。逾期不寄的考点,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
7.奖励
(1)
进入第二试者为 第一试优胜 ,由各校通报表扬
。
(2)
在参加第二试的学生中按成绩取五分之一 ( 即参赛总人数的二十分之一 ) 的选手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
。
(3)
授予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数学教育优秀园丁” 称号及证书,授予三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中的优秀者 “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 称号及证书
。
(4)
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地区或学校 “希望杯”组织工作奖 ,授予负责人 “数学教育优秀园丁” 称号及证书
。
凡获“希望杯”组织工作奖的考点,每年可派代表参加由“希望杯”组委会组织,《数理天地》杂志社和北京丘衡科技开发中心支持的国内外教育交流和考察活动
。
(5)
竞赛结果于 2006 年 5 月底前发到各考点,奖品同时下发。此外,还将在 中青在线网站 、 《数理天地》网站 和 “‘希望杯'数学竞赛系列丛书” 中公布竞赛结果
。
8.报名
各地、市、县 ( 区 ) 的教研室 (或教科院、所,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师大数学系,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或本地区《数理天地》编委分会自愿组织报名
。
参加邀请赛的每个学生交报名费5至8元(各考点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在规定幅度内调整)。
报名截止时间 : 2005 年 12 月 31 日 ( 以是否收到报名表及报名费为准 )
。
逾期报名,一律不受理。
“希望杯”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五区 10 号楼 1-1
邮编: 102218
电话: (010)84826082
联系人: 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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